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刑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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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刑建平

上海市奉贤区体育局的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1)督查、督办局重要事项的落实;(2)起草局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及工作汇报;(3)综合协调各科室及局属单位的有关政务工作;(4)负责局文秘事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管理、劳动人事、财务、信访、教育培训、后勤保障、安保卫生;(5)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6)研制本区体育产业和经营活动的发展规划,促进体育事业发展。负责人:丁水琴职务: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谢东鸣、周斌等 主要职责:(1)制定全区群众体育的发展规划,依法对群众体育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积极推广全民健身项目,大力推进人人运动计划;(3)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机构;(4)指导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安全开放;(5)做好本区健身气功的推广、管理工作。负责人:刘伟红 职务:科长工作人员:龚梅芳、毛春生等 主要职责:(1)制定业余训练发展规划,科学设置训练项目,加强对运动员、教练员和经费使用的管理;(2)开展体育科研及科学选材,提高科学训练水平,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制订全区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3)促进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的举办和管理;(4)负责裁判员、运动员的等级审批和推荐;(5)会同教育部门抓好少体校的体育训练和项目布局学校的业余训练的管理工作;(6)训练基地的体育训练管理工作;(7)支持发展学校体育,负责实施本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达标工作。负责人:王建中 职务:科长工作人员:吴希成、章善清等 主要职责:(1)负责奉贤区体育彩票销售点及整个网络系统的运作和管理;(2)配合市体彩中心完成培训、学习、检查等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吴云 主要职责:(1)加强场馆的开放、管理工作,为群众健身、业余训练、体育竞赛提供场地设施服务;(2)根据局要求,组织、承办大型体育活动和商业体育活动,引导市民体育健身、休闲,推广体育技术,辅导、培训体育专业技术人员;(3)对国民体测进行测试、汇总、上报;(4)实施健身苑(点)等体育设施建设;(5)搞好体育中心内设施、器材、场地、房屋以及其它物资的维护、保养和管理。负责人:韩惠丽 职务:主任工作人员:钱敏、康卫东、胡建刚等 主要职责:(1)贯彻党和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选拔、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2)负责本单位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管理、教练员管理、聘任、培训、后勤保障、安保卫生、器材保管等工作。(3)负责运动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选材招生、运动训练、教学比赛、人才输送等工作;(4)开展业训科研、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实施选材教研活动,考察观摩、论文撰写等工作。负责人:韩忠伟 职务:主任工作人员:王坚、周军、袁伟等
上海市奉贤区体育局的机构设置

上海市体育局的内设机构

上海市体育局设8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外事处、法规处),党委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竞赛处、科教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一)办公室(外事处、法规处)督查、督办局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综合协调直辖市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信息、办公自动化、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发布重大体育新闻,组织和协调国内外记者对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负责本市体育系统的外事工作;制订体育外事交往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和协调市体育外事及涉港、澳、台体育活动并流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管理本市体育对外交往活动。研究拟订本市体育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订本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对本市体育的体制改革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拟订局的工作规划;研究提出体育工作及重大体育活动宣传报道的指导思想;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二)群众体育处制订本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工作;指导、协调本市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推动体育及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村体育等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市群众体育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市性及参加全国性的大、中学生、职工、农民、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体育竞赛。(三)竞技体育处研究制订本市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划;研究和平衡本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重点布局;研究制订本市体育竞赛、竞技体育的有关政策;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体教结合工作;负责全市运动员的注册和参加全国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考生的体育加分的审批工作;制订本市体育竞赛工作计划及本市综合性运动会的方案;负责跨区、县以及市级以上的体育竞赛登记、申报工作;负责市级的裁判员、运动员的等级审批和市级以上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公布本市运动成绩最高纪录及全国以上纪录的申报工作。(四)科教处研究编制教练员培训、体育科技、体育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协调优秀运动队和市级体育运动学校的文化教育工作。(五)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动、工资福利、因私出境等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及运动员吸收、安置和伤残等级审批等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调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的安全保卫工作;办理本市体育总会及各单位协会领导人的推荐工作。(六)计划财务处研究拟订本市体育事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综合性统计工作;指导和管理局系统的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制订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发展规划;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审计、监督;负责本市主办的国内外大型运动会的财务和审计及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对本市体育场地、竞赛器材的宏观管理;研究拟订本市体育系统产业发展规划和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批。(七)党委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室督办局党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拟订局党委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局机关的基层单位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干部的选拔、培养、任免、考核等事宜;指导优秀运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老干部、统战、共青团、工会、妇委会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局管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工作。
上海市体育局的内设机构

上海体育学院有哪些专业

学院下设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运动训练 专业简介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竞技运动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专项运动理论和技能,具有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能从事专项运动训练与教学以及运动训练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 运动心理学、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运动训练学、训练课组织与实施、 专项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专项体能、技战术训练;组织教学训练方法;竞赛组织与裁判)师资力量:系现有专任教师76名,其中教授9名,国家级教练员1名;副教授30名,讲师33名,助教4名。拥有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22名;拥有国际级裁判11人,国家级裁判19人。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交费标准: 5000 元 / 年,住宿费 1200 元 / 年武术学院、一、武术套路专业方向二、武术技击专业方向三、传统养生与民间体育专业方向体育人文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人文学院成立于2007年,由原新闻系、体育社会学系合并而成。现设有新闻系、外语系、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所和实验中心。新闻系设有新闻教研室,广电教研室;外语系设有公共外语教研室、英语专业教研室;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所设有体育理论教研室、上海市体育人文重点学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实验中心包括大型体育活动现场主持模拟教学实验室、视觉设计实验室、电视节目编辑实验室、演播室、摄影实验室、英语情景教学实验室、语音室等11个实验室。体育人文学院设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和英国语言文学(体育英语方向)两个本科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硕士研究生授予点、新闻学硕士研究生授予点、体育人文社会学博士研究生授予点。现有教职工69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7人,在校本科生近700人,体育人文社会学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近100人。运动科学学院、上海体育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学科由我国著名的运动解剖学家张汇兰教授在五十年代初创立。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己发展成为学术梯队合理,学历层次较高,学科特色明显,实验条件先进,研究水平突出,成果显著,在国内同领域中领先,在国际上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优势学科。运动人体科学学科1978年在体育界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1980年在体育界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同年又被评为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现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学科,1995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点, 2005年又获得应用心理学、运动医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被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第二期重点学科,2009年被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第三期重点学科。运动科学学院成立于2002年12月, 由原体育保健康复系和原基础部下属部分教研室和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组建而成。目前下设五个教研室:运动医学教研室、运动解剖学与生物力学教研室、运动生理学教研室、运动生物化学与营养学教研室、应用心理学教研室;一个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包含:运动分子生物学研究中心、运动心理学研究中心、运动技能研究中心和上海市民体质研究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55人,教辅人员7人, 学科教师中有教授15名,副教授24名,讲师6名。 2009年,“运动人体科学实验室”获得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荣誉称号,科学研究对教学工作的促进得到充分体现并获得了社会的承认。运动科学学院现有三个本科专业: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学制四年, 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运动康复与健康专业和应用心理学专业(学制四年,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共有本科学生429人。 二个硕士专业: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现有硕士研究生102人,二个博士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体育工程,现有博士研究生47人。设有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前后有5名博士后科研人员在本院工作。运动科学系除培养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外,还承担全院体育生物科学课程教学任务。运动科学学院在几年的办学实践中,始终围绕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上海经济发展,逐步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融入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确立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满足体育事业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复合-应用型人才。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1992年开始在全院各专业中选拔学生试办体育管理班,1995年面向全国招收体育管理专业本科生。2001年体育管理专业更名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经营管理方向),2003年增设市场营销(体育市场营销方向)本科专业,2005年开始招收《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体育信息管理方向)本科专业。多年来,在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中设立竞技体育管理、体育产业经营管理2个专业方向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2005年在体育学一级学科中增列《体育赛事运作》硕士点。经济管理学院下设体育管理科学、体育经济、计算机与统计、信息管理四个教研室,拥有专任教师34名,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12名;博士7名,硕士15名。目前经济管理学院在校本科生440名,硕士生50余名,博士生7名。近年来,我院教师在科研上取得一系列成果,主持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如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行机制与组织管理》、《健身娱乐业服务功能及标准化》、《长三角地区竞技体育资源一体化开发》、《职业体育俱乐部利益群体的矛盾与调节机制》;国家体育总局课题《我国体育赛事融资现状与对策》、《我国竞技体育俱乐部公开发行股票的研究》、《长三角地区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十一五”我国体育产业规划》等;获得7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出版了20多本专著,如《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博彩概论》、《体育产业经营理论与实务》、《体育公共关系》、《体育经纪人实务》、《体育广告策略》、《公关语言艺术》、《企业策划思路与个案》、《职业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等。为了密切与社会的联系,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与上海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上海国际赛车场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上海国际赛车研究中心》;与上海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共建了《上海体育彩票研究中心》,并成为《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产业分会》的挂靠单位,为我国体育管理与体育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以及我国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的改革趋势,为经济管理学院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与外部环境。经济管理学院正借助上海体育学院的社会影响,以“体育赛事运作”为学科建设的突破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参与体育产业经营管理的实践活动,与体育行政机构,体育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培养出高水平应用型专业人才,使经济管理学院在师资队伍、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跃上新台阶。体育休闲系体育休闲系简介体育休闲系成立于2007年7月,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5人。承担社会体育专业、舞蹈编导专业(体育舞蹈方向)和休闲体育专业的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工作。2009年招收社会体育指导方向的体育专业硕士研究生15人,2010年起招收休闲体育专业硕士研究生。体育休闲系以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选择合适的体育项目积极参与和引领全民健身需要、创新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已经推广了健身花样跳绳等一批有特色的项目,并先后在国内外比赛中获得佳绩。2009年获各级科研立项共24项,省部级以上课题3项,在国际国内发表论文19篇,完成学术著作与教材2部,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43次。继续教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简介)上海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于1960年,是我国第一家创办体育类成人高等教育的院校,原称成人教育部,2006年5月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至今已走过半个世纪的办学历程。继续教育学院办学思想端正,教学管理规范,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实际应用能力,体育院校成人教育评估历来居全国前列。曾为各省市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本、专科毕业生。国家女排主教练陈忠和、奥运会女子十米气步枪冠军杜丽的教练员王跃舫、原国家女足优秀运动员水庆霞、国家足球队教练高洪波、原上海男排主教练沈富麟、奥运举重冠军石智勇等都是我院函授毕业生。继续教育学院是上海体育学院下属的二级学院,下设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育培训等4个岗位。目前,我院学历教育设有体育教育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两个专业均有高起专和专升本两个层次,学习形式都采用函授的方式,学制均为3年。其中,体育教育专业属于社会招生,考生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7、8月间,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运动训练专业属于国家体育总局单独招生考试,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成人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单独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亦为7、8月间,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继续教育学院在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方面主要承担岗位培训和部分短期培训任务。目前常设的主要培训班有亚足联/中国足协C级和B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羽毛球中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武术中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以及部分省(市)体育管理干部培训班等。同时,继续教育学院依托上海体育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充足的现代化场馆资源,不定期的开设各类体育技能培训班,对广大青少年和体育爱好者、社区全民健身骨干进行非学历体育专业技能培训。1所附属竞技体校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创建于1980年,是一所全日制体育中等专业学校。是“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目前,主要开设田径、击剑、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武术、橄榄球等运动项目。多年来,学校坚持“亦读亦训”办学方针;坚持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办学模式,不仅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运动员文化教育与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医科保障、硬件及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展。而且还培养出一批文化基础强、理论素养好、竞技水平高的竞技体育人才。自1988年第24届汉城奥运会起,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先后有7名运动员(9人次)参加奥运会比赛,其中古典式摔跤运动员盛泽田在25届、26届、27届奥运会上,连夺三届奥运会铜牌,改写了中国摔跤项目在奥运会上无奖牌的历史;在2006年多哈亚运会上,焦华锋勇夺古典式摔跤55公斤级金牌;女子撑竿跳高运动员高淑英在2000年到2007年间八破亚洲纪录,2006年获得世界杯田径比赛铜牌、多哈亚运会冠军,被誉为亚洲女子撑竿跳高第一人;举重运动员李艳霞(82.5kg级)、周美红(70kg级)、万妮(83kg级)分别于1988年、1994年、1996年获得世界举重锦标赛金牌并打破世界纪录;击剑运动员谭丽于2003年和2004年两次获得世界青年击剑锦标赛女子重剑冠军;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拳击运动员邹市明获得48kg级金牌、盛江获得古典式摔跤60kg级第五名;女子拳击运动员张琴、武术世界冠军陈蓓、尤邦孟、石旭飞、刘泽东、赵光勇、段韩松、孙会、吴钞来、韦剑等运动员,也在各类国际、国内比赛中屡创佳绩。 在新形势下,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将继续发扬“努力学习、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学校精神,加强科学训练、科学管理,为我国的“奥运争光计划”作出了不懈努力。
上海体育学院有哪些专业

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推动本市体育赛事有序开展,加快建设国际体育赛事之都,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全面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面向社会的各类体育赛事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国家对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赛事举办)本市鼓励各类组织、个人依法举办体育赛事,鼓励各类组织、个人以投资、捐赠等方式支持举办体育赛事。第四条 (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体育赛事举办创造条件,支持引进重大体育赛事,加强对重大体育赛事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促进体育赛事发展。第五条 (部门职责)市、区体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赛事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服务保障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公共交通保障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体育赛事的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第六条 (管理原则)本市对体育赛事的管理遵循促进发展、规范有序、服务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第七条 (体育社会团体责任)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体育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惩戒规范,对举办体育赛事的组织、个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为体育赛事举办提供指导和服务。第二章 促进发展第八条 (规划布局)市体育部门应当按照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体育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统筹规划本市各类体育赛事,引进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推动群众性赛事,满足社会公众的多样化需求。第九条 (国际性、全国性赛事)市、区体育部门应当引导举办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提升体育赛事品质。第十条 (自主品牌赛事)市、区体育部门应当积极鼓励和发展具有国内外影响力、市场活跃度高、溢出效应显著的自主品牌赛事,培育体育赛事品牌,弘扬城市文化。第十一条 (群众性赛事)市、区体育部门应当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支持举办各类群众基础好、社会参与度高的群众性体育赛事。第十二条 (产业融合发展)市、区体育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发挥体育赛事对本市文化、旅游、商贸、会展等行业的拉动作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第十三条 (平台服务)市体育部门应当通过本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各类体育赛事的举办条件、规范要求和赛事基本信息,为举办体育赛事的组织或者个人办赛提供信息服务和申请政府补助项目等便利,为参赛者、观赛者等提供信息服务。市体育部门应当依托本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有关部门共享赛事基本信息,加强业务协同,优化政务服务。第十四条 (赛事评估)本市建立体育赛事评估制度。市体育部门应当创建和完善体育赛事品质指标体系,对体育赛事的关注度、专业度、贡献度等开展评估,定期发布体育赛事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是确定和调整本市体育赛事规划布局的重要依据。市体育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前款规定的评估工作。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本市对体育赛事相关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体育赛事的名称、徽记、旗帜、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保护。本市鼓励举办体育赛事的组织或者个人主动办理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及有关手续。第十六条 (参赛者权利保护)参赛者在符合体育赛事规定的条件下参加比赛,享有公平竞赛、获得赛事信息和比赛成绩、对比赛成绩申诉等权利。第十七条 (政府扶持)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体育部门可以采取安排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和提供公共资源等方式,鼓励、支持举办各类体育赛事。
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上海市风筝协会地址??

南京西路591弄3号(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内) http://www.amoney.com.cn/ska/cms.php?prog=show&pp=p1
上海市风筝协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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